乌鲁木齐哪些女性得做引产手术?引产是孕妇怀孕12周后,因某些原因得终止妊娠的一项手术,很多想做父母的人们,在孕育过程中发现自己不能要小孩子,不能给孩子一个健康的身体的时候,必须得用引产来结束妊娠。那么哪些女性必须得做引产手术?下面让我们一起听听乌鲁木齐妇科医院的专家给我们说说:
1.慢性肾炎患者本不宜生育,因怀孕后会增加孕妇的肾脏负担,使各种症状加重,对胎儿的生长发育和母体的健康都十分不利。所以,此类孕妇应当及早引产,结束分娩。
2.孕妇感觉胎动消失,经医生检查后确定胎儿已死在宫内,应立即引产,以确保孕妇生命安全。
3.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,多出现在妊娠中、后期。患此症的孕妇若继续妊娠则容易发生抽搐(子痫)或胎盘早剥,继而引起子宫内大出血,并会导致胎儿窒息甚至死胎。所以,孕妇如果患有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,在治疗无效的情况下,应该引产。
4.如果经超声波等检查发现胎儿严重畸形或胎儿不能生存等其他情况,也需立即引产。
5.孕妇羊水过多时,会发生心悸、憋气等症状,难以平卧,影响睡眠和饮食,严重者还可导致胎儿畸形。这种情况下应立即引产,终止妊娠。
6.患有糖尿病或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的孕妇,因身体虚弱,精力不济,体力不支,继续妊娠对孕妇本身与胎儿都不利,故应当考虑引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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